——中共三台县纪委向县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2006年12月26日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陈福林

同志们:

    我受中共三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,向中共三台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报告工作,请予审议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四年工作回顾

    县第十次党代会以来,在县委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,县纪委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,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,坚持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的方针,深入贯彻《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》,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,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、构建和谐三台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
    一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经济发展软环境明显改善

    先后出台《整顿机关作风的决定》、《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》、《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决定》和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》等文件。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以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干部大会。制定禁止在公务时间和公务场所打麻将、禁止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、禁止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喜庆事宜等“十条规定”,并印制成小卡片发送到干部手中。在县电视台设置“整顿机关作风、加强环境建设”专栏,制作专题节目36期。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,制定《行风热线电话管理制度》、《热线电话考核办法》等制度,聘请评议代表185人,开通行风热线电话38部,对37个部门和行业开展行风评议和行政效能监察,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700余个。实行行政许可限时办结等制度,切实解决企业和外来投资者的困难和问题。加大明查暗访力度,从严查处违反机关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。4年来,全县因此受纪律处分16人,受组织处理19人,被责令写检讨47人,其中科级干部13人。

    二、加强宣传教育,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逐步形成

    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,把学习贯彻《党章》、《实施纲要》等纳入党委(党组)中心组学习、政治学习内容。县级领导带头观看《忏悔录》、《让市场配置资源》、《扭曲的人生》等警示教育片。各级党政“一把手”讲反腐倡廉党课达2800余场次,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4200余场次,受教育人数达2.5万余人次。组织党员干部开展《党章》、《实施纲要》等党风廉政知识竞赛活动11次,参加人员达5万余人。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,并落实相应职责。在县电视台开办“廉政之声”专栏节目,制作专题节目28期。将“四大纪律、八项要求”、两个《条例》等印成小卡片、小册子2.3万余份,分送给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于部。深入开展廉政文化“进学校、进企业、进社区、进农村、进家庭”活动,向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属发放助廉倡议书1530余份,助廉读本3820余册,100余个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院落廉政文化活动,制作廉政公益广告牌13块。牵头举办“清风润样州”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文艺晚会,组织开展廉政歌曲创作、演唱比赛活动。

    三、加大查处力度,党纪政纪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新成效

    县委成立组织协调查办大要案件工作小组,由县纪委牵头,县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局、监察局、审计局等单位参与。制定《关于在查处案件中协调配合的暂行办法》,实行查办大要案件联席会议制度。先后召开组织协调小组会议23次,相互移送案件线索39条,协作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6件。畅通信访举报渠道,制定《委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》、《对署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奖励暂行办法》、《委局领导包案解决信访老户制度》等,认真办理省纪委监察厅84444444举报电话和市长热线交(转)办件,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6250件次,其中署实名举报2250件,对署实名举报的7名有功人员进行奖励,化解市纪委监察局挂牌的信访老案3件。探索试行《党政纪案件主办人责任制》,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。4年来,收集排查违纪线索262件,初核262件,立案并办结113件,处分党员干部159人,其中科级干部35人,开除党籍50人,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30余万元。制定《开门审案暂行办法》,开门审理党纪政纪案件5件次,共123名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参与公开审理。制定《关于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考察的暂行办法》,通过对159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考察和帮助教育,绝大多数受过处分的同志放下包袱,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。

    四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

   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严格执行《县委常委联系片包乡镇制度》和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》,每年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县委、县政府领导,每半年送一次提示卡。建立“一把手”负总责的责任制,全县形成齐抓共管、上下联动的合力。认真落实《县委工作报告制度(试行)》、《社会稳定、扶贫攻坚、安全生产、疫情防治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重要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(试行)》等制度,并严格监督检查。加大责任追究力度,其中给予纪律处分12人,组织处理14人;22个单位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落实被取消评选先进资格。严格执行《领导干部操办喜庆事宜的规定》,先后受理审批领导干部操办喜庆事宜1930余人次,受理群众举报43件,处理违规操办喜庆事宜1818人。认真开展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现金、有价证券专项治理工作,各级领导干部近年来拒收现金40余万元,收受后主动上缴现金20余万元。开展清理干部拖欠公款工作,共收回干部拖欠公款180余万元。认真清理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,及时纠正5名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。纠正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8项,涉及资金1251万元。纠正机关和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5个,涉及资金496万余元。认真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矿产资源、参与土地买卖等问题。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,出台《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设立举报电话153部,查办案件3件,主动存入廉政帐户资金近20万元。

    五、加大改革力度,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

   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、财政管理体制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。对部门审批事项进行清理,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88项。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收支监管,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。全面落实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》,加强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监督,防止“带病提拔”。建议县委暂缓提拔3名干部得到采纳。推行县纪委领导同下级党政“一把手”廉政谈话制度,对各乡镇各部门党政“一把手”开展廉政谈话430余人次,对新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廉政谈话650余人次。加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,对36个单位现任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。加大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监督力度,在吴家渡电航、“三大”路等重点工程中派驻纪检监察干部,实行全程监督。严格监督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、国有产权交易、政府采购等制度。监督核准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方案97个,节约资金3600余万元;招标、拍卖、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33宗,政府实现收益4800余万元;实施政府采购470次,采购金额达5544万元,节约资金580余万元。

    六、加强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,切实维护群众利益

    先后制定《严肃纪律确保“六大产业”顺利实施的意见》、《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确保项目年建设顺利实施的意见》、《为工业强县工作提供良好纪律服务的意见》等文件。抗击“非典”期间,先后派出1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督查,确保“非典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。强化监管,全县未发生一起因农民负担引发的恶性事件。对114家中介组织、行业协会、学会进行清理规范,出台《关于清理规范中介组织的实施意见》。对征收社会抚养费、殡葬罚款、天然林保护与退耕还林工程、农村电网改造工程、征地拆迁补偿、粮食直补等热点、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和督促检查,处理相关责任人80余名,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。监督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。规范公路执收执罚行为,县乡村道基本无“三乱”现象。加强监督检查,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顺利推进。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,进一步规范医药市场。全面落实农民财政性补贴资金“一折通”制度,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。

    七、加强队伍建设,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

    按照“为民、务实、清廉”的要求,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,建设学习型队伍取得明显成效。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,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开展“重温党章、重温入党志愿、重温入党誓词”活动。通过以会代训、集中培训等形式,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。认真执行《委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》、《评选优秀室主任制度》、《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差错责任追究制》等制度。坚持将委局领导工作日动态印发机关各室,主动接受干部、群众监督。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任务实行目标管理,对特色工作、创新工作实行矩阵图管理。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连年被县委评为“四好班子”,纪检监察综合工作和各单项工作多次被县委、县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评为先进集体。20051月,县纪委、监察局被省纪委、监察厅评为“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”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被上级表彰达120余人次,其中国家级1人、省级6人、市级26人。

    回顾4年来我县反腐倡廉工作实践,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:

    必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县委、县政府政令畅通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。政治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。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,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,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从政治上、思想上、行动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。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,弘扬求真务实精神,反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,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行为要坚决查处。

    必须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要强化群众观念,把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的要求,落实到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之中,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到矛盾和问题较多的地方调查研究,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问题。督促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,努力维护公平正义,促进党群干群关系融洽。

    必须把构建长效机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程。制度更带有根本性、全局性、稳定性和长期性。要以《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》为总纲,把加强教育、完善制度、强化监督、创新体制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全过程,不断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,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,按制度办事,靠制度管人。坚持改革创新,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深层次腐败问题。通过查处案件,剖析案例,建章立制,堵塞漏洞。

    必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环节。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、党政齐抓共管、纪委组织协调、部门各负其责、群众积极参与”是反腐倡廉行之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。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来抓,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党委、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。各级纪委要发挥主观能动性,加强组织协调,督促有关部门主动配合,抓好落实,努力形成密切配合,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。

    必须把保护和惩处职能寓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之中。对违反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检举、控告,是党章赋予党员的一项重要权利。对信访举报,既要注意从中发现案件线索,又要注意鉴别分析,防止诬告、错告。处理违纪问题,要做到坚持原则、实事求是、合情合理,处理极少数,教育大多数,综合考虑政治、经济和社会效应,既要查处严重妨碍和破坏三台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的行为,又要支持广大党员干部勇于创新、大胆探索,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。

    必须把创新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活力源泉。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,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着许多新课题、新情况,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,需要不断研究、解决。实践证明,只有不断创新,反腐倡廉工作才能保持生命力,不断取得新成效。4年来,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与时俱进、开拓创新,探索出“对署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奖励”、“党政纪案件主办人责任制”、“开门审案”和“对受处分人员回访考察”等项好做法、好经验,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作出了贡献。

    从总体上看,尽管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,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,主要是: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,村务社务公开不够,有的党员干部不廉洁执行公务,存在与民争利的现象;干部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,办事效率不高;公务人员职务消费有待进一步规范;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还不深刻,反腐败工作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。对此,我们将高度重视、查找不足,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

    县第十一次党代会已经明确了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奋斗目标和工作重点,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、更高的要求。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伟大旗帜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“开放立县、工业强县、产业富民”发展战略,突出抓好“发展工业经济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、构建和谐三台”三大重点,按照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的方针,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进一步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,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、构建和谐新三台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。

    一、紧贴中心,服务大局,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

    开展反腐倡廉工作,要紧紧围绕“开放立县、工业强县、产业富民”的发展战略,加强对县委提出的“发展工业经济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、构建和谐三台”三大工作重点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,做到令行禁止,保证县委的决议、决定落到实处。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,深入贯彻中央《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》,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,切实解决少数干部办事不公、作风粗暴、吃拿卡要、刁难群众等突出问题,防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出现新的形式主义。坚持“两个面向”,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,进一步完善乡镇干部考核监督机制和基层民主监督机制。规范乡村财务管理、督促化解乡镇债务。进一步加强村务、社务公开,规范农村集体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管理。加强监督检查,保障“清洁农村大行动”顺利开展。逐步探索党务公开,深化政务公开、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。认真贯彻落实《行政许可法》,切实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、行政不作为等问题。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工作的监管。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,加大明查暗访力度,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,打造环境优美、政策宽松、服务高效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。

    二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

    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重点督促检查各级党政领导,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,深入开展理想信念、科学发展观、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纪条规教育。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“进学校、进企业、进社区、进农村、进家庭”活动,形成倡廉、促廉、助廉的良好廉政文化氛围。严格执行“四大纪律、八项要求”,认真落实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》。巩固深化专项治理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矿产、收送现金和有价证券、“跑官要官”、参加赌博、利用婚丧嫁娶敛财的成果。逐步推进公务人员职务消费制度改革,坚决纠正职务消费中的违规问题,杜绝铺张浪费行为。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,扩大党内民主,严格党内生活,严肃党的纪律,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,进一步贯彻好《党内监督条例(试行)》,认真落实《县委工作报告制度》,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、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。认真落实中央纪委、中央组织部《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》、《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》,坚持实行廉政谈话、拟提拔干部征求纪委意见等制度。加强班子内部监督,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。加强对《公务员法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,确保《公务员法》顺利实施。

    三、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,严厉惩处腐败分子

    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小组的作用,进一步完善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,形成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。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,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、失职渎职、腐化堕落等案件。重点查处利用人事权、司法权、行政审批权、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。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、国有产权交易、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。查处基层党员、干部违纪违规案件,特别是截留、挪用、侵占、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案件、侵占集体资金、资产、资源案件和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。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“保护伞”案件、参与赌博和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。要深挖腐败分子,震慑腐败分子,让他们政治上身败名裂,经济上倾家荡产,思想上后悔莫及。进一步落实基层办案责任制,搞好检查考核,推动基层办案工作深入开展。要严肃办案纪律,严格办案程序,保证依纪依法办案。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受理工作,把好案件质量关。加强对执纪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坚决防止瞒案不报、压案不查和处分决定不落实的问题。强化办案治本功能,既要及时剖析典型案件,搞好警示教育,又要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及时制定防范性措施。加强信访举报工作,牢固树立群众观念,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特点和规律,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,定期排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,下大力解决好集体访、越级访和老访户问题,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,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。

    四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,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

    加强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,严格执行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。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,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,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规模,防止乱占滥用耕地。加大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,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,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,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、专账核算、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,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,严格教育收费管理制度,严肃查处挤占、挪用、截留教育经费和乱收费问题。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,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。认真解决在扶贫、救灾、救助、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。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,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、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、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。制止违反涉农税收、价格及收费“公示制”和乡镇、村级组织、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“限额制”规定的行为。加强市场监管,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哄抬农资价格、制售伪劣农资的行为。

    五、加快体制机制制度创新,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

   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、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、财政管理体制、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。认真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,把领导社会建设的绩效列为考核内容,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,提高政务中心工作效率。全面落实“收支两条线”规定,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,规范转移支付制度。建立健全投资监管、项目公示和决策责任制度,规范投资行为。深入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,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机制,规范市场化配置资源行为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、土地使用权出让、国有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。坚决防止虚假招投标和规避招投标行为;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干预资源配置,促进资源配置市场化;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,增加透明度,降低成本,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;进一步规范国有产权转让工作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。

    六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,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

   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,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,自觉为实现三台发展新跨越服好务,努力做到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、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、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。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,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经济、法律、管理、科技等方面知识,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。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,选拔政治素质好、业务能力强、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。纪检监察干部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,严格执行党的纪律,特别是办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。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,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。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,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,帮助解决实际困难,努力创造良好的反腐倡廉工作环境。

    同志们,今后五年,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,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,在县委和市纪委的领导下,高举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伟大旗帜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与时俱进,开拓进取,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,为实现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,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新三台而努力奋斗!

 

中共三台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秘书处   20061226日印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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